各位学员: 请注意!请已达到毕业要求的学员于12月15日-17日上午来校递交毕业申请资料。 申请毕业的学员,请于12月15日-17日上午登陆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stegd.edu.cn/selfec/login/login.jsp,使用“基本信息维护”功能自行修改籍贯(系统只认四位汉字,例如“广东江门”等)、民族、职业、最后学历(选择本次办理毕业的学历前一个学历层次)、工作单位(必须与盖章单位名称一致)、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数据,使用“毕业管理”栏目中的“毕业申请”功能做好毕业申请,在打印前先在电脑安装好PDF软件,使用激光打印机(不能使用喷墨打印机或针式打印机)和用80g/m2或以上的A4复印纸打印双面《毕业生登记表》一式2份,并在就职单位或当地户口所在的街道办写评语、盖章; 详细流程如下: 考生登陆http://www.stegd.edu.cn/selfec/login/login.jsp→输入准考证号、密码(忘记密码或不知道密码的考生可使用系统中的“忘记密码”功能找回密码)、验证码登陆 →考籍管理(基本信息维护):填写考生有关信息,保存→毕业管理(毕业申请)→按提示走 → 初审地点(0701) → 提交毕业申请 → 打印毕业生登记表。 无打印条件、需要学校帮忙网上打印毕业生登记表的学员,请在网上做好毕业申请后,于6月15日-6月17日上午来校打印《毕业生登记表》一式2份,并拿回就职单位写评语、盖章,如无单位也可由所在街道办事处写评语、盖章。 毕业证书的初审时间: 申请本科专业毕业的考生,须在下半年11月20日前,登陆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填写前置学历及认证信息,提交省自考办查验。凡考生前置学历信息不属实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填写的,不予以办理当次本科专业的毕业登记手续,在填写自考管理系统前置学历信息必须注意与考生所提交材料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致,否则电脑审核不能通过,影响毕业。 请在12月17日上午前,将以下资料交回学校: 专科学员: 1.已填写好本人简历、单位加好意见、盖好公章的《毕业生登记表》一式2份; 2.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3.行政管理、物流管理、工商企业管理等专业学员须交计算机一级合格证书复印件1份; 4.护理专业学员需提供卫生类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本科学员: 1.已填写好本人简历,单位加好意见,盖好公章的《毕业生登记表》一式2份; 2.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3.已办理英语(二)免考的学员需交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或公共英语等级证书复印件一份; 4.大专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5.大专学历鉴定:持1991年以前颁发的国民教育系列大专毕业证的毕业生、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无法查询到验证结果的毕业生须提交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前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持1991年以后颁发的国民教育系列大专毕业证的可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广东省自考大专毕业生仅需提交毕业证复印件(具体操作方法请查阅转发《关于广东省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登记前学历认证的补充通知》); 6.行政管理学专业的学员,还须提供前学历的完整成绩表复印件,如前学历为自考的,请提供前学历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前学历成绩表或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应由档案所在单位劳动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自行在个人所在地考办(如新会、台山、开平、鹤山、恩平、中山等)办理毕业手续的学员,提交资料时还需自备国内信封一个(填写好本人通信地址,并贴足邮资,信封的左下角要注明准考证号、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和学历层次),并留意当地办理时间,具体时间以当地公布为准。【点击下载附件】
各位学员:
请注意!请已达到毕业要求的学员于12月15日-17日上午来校递交毕业申请资料。
申请毕业的学员,请于12月15日-17日上午登陆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stegd.edu.cn/selfec/login/login.jsp,使用“基本信息维护”功能自行修改籍贯(系统只认四位汉字,例如“广东江门”等)、民族、职业、最后学历(选择本次办理毕业的学历前一个学历层次)、工作单位(必须与盖章单位名称一致)、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数据,使用“毕业管理”栏目中的“毕业申请”功能做好毕业申请,在打印前先在电脑安装好PDF软件,使用激光打印机(不能使用喷墨打印机或针式打印机)和用80g/m2或以上的A4复印纸打印双面《毕业生登记表》一式2份,并在就职单位或当地户口所在的街道办写评语、盖章;
详细流程如下:
考生登陆http://www.stegd.edu.cn/selfec/login/login.jsp→输入准考证号、密码(忘记密码或不知道密码的考生可使用系统中的“忘记密码”功能找回密码)、验证码登陆 →考籍管理(基本信息维护):填写考生有关信息,保存→毕业管理(毕业申请)→按提示走 → 初审地点(0701) → 提交毕业申请 → 打印毕业生登记表。
无打印条件、需要学校帮忙网上打印毕业生登记表的学员,请在网上做好毕业申请后,于6月15日-6月17日上午来校打印《毕业生登记表》一式2份,并拿回就职单位写评语、盖章,如无单位也可由所在街道办事处写评语、盖章。
毕业证书的初审时间:
申请本科专业毕业的考生,须在下半年11月20日前,登陆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填写前置学历及认证信息,提交省自考办查验。凡考生前置学历信息不属实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填写的,不予以办理当次本科专业的毕业登记手续,在填写自考管理系统前置学历信息必须注意与考生所提交材料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致,否则电脑审核不能通过,影响毕业。
请在12月17日上午前,将以下资料交回学校:
专科学员:
1.已填写好本人简历、单位加好意见、盖好公章的《毕业生登记表》一式2份;
2.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3.行政管理、物流管理、工商企业管理等专业学员须交计算机一级合格证书复印件1份;
4.护理专业学员需提供卫生类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本科学员:
1.已填写好本人简历,单位加好意见,盖好公章的《毕业生登记表》一式2份;
2.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3.已办理英语(二)免考的学员需交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或公共英语等级证书复印件一份;
4.大专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5.大专学历鉴定:持1991年以前颁发的国民教育系列大专毕业证的毕业生、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无法查询到验证结果的毕业生须提交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前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持1991年以后颁发的国民教育系列大专毕业证的可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广东省自考大专毕业生仅需提交毕业证复印件(具体操作方法请查阅转发《关于广东省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登记前学历认证的补充通知》);
6.行政管理学专业的学员,还须提供前学历的完整成绩表复印件,如前学历为自考的,请提供前学历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前学历成绩表或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应由档案所在单位劳动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自行在个人所在地考办(如新会、台山、开平、鹤山、恩平、中山等)办理毕业手续的学员,提交资料时还需自备国内信封一个(填写好本人通信地址,并贴足邮资,信封的左下角要注明准考证号、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和学历层次),并留意当地办理时间,具体时间以当地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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