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育部要求高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数不超总数1% |
|
发布时间:2005/5/15
发布地区:达德教育
信息来源:新京报
|
|
教育部要求高校高水平运动员的招生人数,招生比例不超过本科招生总数的1%.此前,教育部曾要求,今年高校招收一级运动员的人数还不得超过该校高水平运动员人数的20%。
日前,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的意见》,要求把高水平运动员的招生人 数,纳入国家核定的高校当年招生计划内。教育部去年曾提出,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证书及武术武英级以上称号,招生学校考核后认为能够完成专业培养教学任务的考生,可免于参加今年高考。
《意见》提出,要把高水平运动员的招生人数,纳入国家核定的高校当年招生计划内,招生比例不超过本科招生总数的1%.举办高水平运动队的普通高校不得擅自扩大招生名额,不得利用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政策招收其他学生。违反规定的高校,不再享受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政策。
《意见》还要求,普通高校的高水平运动队应积极参加教育部规定的全国性比赛,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比赛的普通高校,将减少下一年度高水平运动员的招生计划。
另外,《意见》还表示,在开展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学校,可将高水平运动员在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中获得的优异成绩作为权重,计入综合测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其推荐免试研究生,具体办法由学校自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