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2010年4月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4/14     发布地区:达德教育     信息来源: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各市自学考试办公室:

    我省2010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17日、18日两天进行。为加强考务管理和考试安全工作,严肃考试纪律,防止集体违纪舞弊事件的发生,切实抓好各项安全保密规章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的建设和落实,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平稳实施,根据教育部2010年国家教育考试安全管理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以及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教考试办函〔2010〕11号)精神,现将有关考务工作强调如下: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

    各级教育考试机构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维护大局稳定出发,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认真做好考试的组织和实施工作。充分发挥市考委和联席会议的作用,主动加强与公安、武警、纪检监察、保密、信息产业、无线电、卫生防疫、交通、气象、地震等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继续加强考试环境的综合整治工作,做到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实效。加强对互联网不良信息的监控和打击力度,防止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非法传播考试信息。加强与新闻宣传部门的联系,落实新闻发言人制度,切实开展考试的宣传报道。严格执行教育考试的有关规定,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对考前各项工作尤其是涉及安全方面的工作要进行深入细致地检查和落实,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要把“安全第一”放在最突出的位置。针对本地区考务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考试中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要制定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和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确保考试实施的平稳进行。

    二、切实做好考试安全管理工作

    安全保密是国家教育考试的生命线,试题试卷安全始终是自学考试的第一要务,任何时候都不能有松懈麻痹思想。各级教育考试机构要充分认识到安全保密的重要性,确保试题试卷的绝对安全。要把试题试卷安全和考场安全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对当地的自学考试安全负总责。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各级教育考试机构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挂帅,在考前对试卷运送、分发、保管等每一个环节进行全面梳理,查漏补缺,对于不达标或存在安全隐患的保密室或工作节点,必须限期逐项整改,确保不留安全隐患和工作死角。严格执行四部局发布的《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的各项要求,结合当地实际,不断完善保密室规章,规范工作流程。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保密工作各项规章制度落到实处,做到试卷保密室和分卷室实时监控,采取定时定点回放检查与临时抽查相结合的方式,防范和及时查处可能出现的问题。考前,要联合当地公安和保密部门严格检查所有存放试卷的保密室,对不达标的保密室严禁存放试卷。建立并完善强有力的内部工作制约机制,加强对涉密人员的监督管理,完善监考教师的相互监督制约机制。加强考务工作人员的警示教育和业务培训,尤其是对涉密人员的安全保密教育和培训,增强其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保证考试工作人员的基本职业道德素养和水平,对不合格的工作人员严禁参加自考工作。

    三、严格考风考纪管理

    各级教育考试机构要加强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场的建设,加大对考场、试室的规范化管理,加大督促检查的力度;加强对考试工作人员的选聘、培训、考核和管理工作,对考试相关规定要逐级培训,尤其是对监考教师考务规定及反作弊技能的培训,坚持实行考核聘任制,经考核合格的工作人员方可持证上岗;加强对考生进行道德教育和考风考纪教育;加强对自学考试考务规定及国家教育考试诚信电子档案查询系统的宣传,增强对违规考生的威慑力和约束力;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和现代化技术手段,对各种考试违规行为进行严密监控,采取人防和技防并举,既要加强监考教师对试室的管控,又要加大资金和技术投入,提高反作弊的能力,特别是要加强对替考、高科技通信工具作弊的防范和查处力度。已安装电子监控设备的考场必须使用电子监控设备,并按要求将信号传送我院;加大对考风考纪薄弱地区的巡视检查力度,坚决防范和打击有组织的集体舞弊行为,特别是有考试工作人员参与的舞弊行为。对发生集体违纪舞弊事件的地区,要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做到预防有力,发现及时,处理得当,坚决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公正。

    四、继续加强甲型H1N1流感等疫情和自然灾害的防控工作

    当前甲型H1N1流感等疫情的防控措施仍然不能松懈。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必须予以重视,继续做好甲型H1N1流感等疫情防控工作。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结合当地实际,在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下,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考生、考试工作人员进行甲型H1N1流感的预防知识教育宣传,继续认真落实各项防控工作措施。同时,进一步加强考试场所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预防传染病流行、食品中毒等突发事件的发生。将各项卫生保障工作落到实处,确保考试的安全、顺利进行。

    鉴于部分地区可能出现的自然灾害及次生灾害,各级教育考试机构要加强安全教育,采取安全防范极端天气的措施,特别是考场,开展疏散演练,切实保障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五、实行考试值班和报告制度

    各级教育考试机构要制订应对突发事件的预案,严格执行值班和报告制度。考试期间如发生重大问题或突发事件,要及时向上一级考试机构及我院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散。各级教育考试机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落实值班和报告制度,各市考办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附件要求及时上报考试安全保密工作情况。4月14日-18日,各市考办应在每日情况报告中增加甲型H1N1流感的情况报告(包括零报告)。需特别强调的是,凡失密、泄密和集体违纪、舞弊以及疫情等重大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向上一级考试机构及我院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散。考试期间,省教育考试院值班电话:020一38627940、38627941、38627942、38627943、38627944、38627945、38627935(日夜开通)。

    考试期间,广东省教育统一考试计算机网上指挥系统将随时发布有关考试信息,各市、县(区)考办和考场有关人员必须登录网站:http://www.eeagd.edu.cn/exoa,及时收发网站发布的有关公告和信息。

    六、做好应急预案和演练

    各级教育考试机构要制订应对突发事件的预案,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做好应对各项突发事件、疫情、灾情等的预案工作,制订预案实施细则,加强培训和演练。在考前,各级教育考试机构要认真梳理各环节,做好自查和排查工作,将各种影响考试平稳进行的隐患和问题解决在初发期和萌芽状态。

    七、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失职必查,渎职必究

    各级教育考试机构要明确安全保密各个环节责任人和考风考纪责任人,逐级签订责任书,确保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对安全保密和考场纪律环节实行有效监督和管理,确保安全管理制度和考务规定执行到位。因涉嫌腐败或失职、渎职导致失泄密事件、集体违纪舞弊事件的发生,要对有关人员依法依纪处理,同时,对有关负责同志还要追究其领导责任。

    2010年4月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即将来临,考试安全事关工作全局,做好各项考务工作刻不容缓。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务必高度重视,做到考试安全保密万无一失,考风考纪长抓不懈,各种可能发生的事故防范于未然,确保考试安全顺利进行。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二0一0年四月十日


日期:2010/4/14
编辑:达德教育
来源: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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