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自学考试《高等数学》课程设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5/19     发布地区:达德教育     信息来源:www.dadeedu.com/gz    

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              

                                               粤考委[2006]17

转发全国考办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数学》课程设置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各有关主考学校:

现将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数学〉课程设置有关事项的通知》(考委办涵[2006]32号)转发你们。根据该文件精神,从20074月开始,调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数学(二)》课程(课程代号0021),具体要求按全国考委办函[2006]32号文件(附件一)的规定执行,原课程与调整后课程的顶替关系见附件二。

请你们及时向社会公布,以便考生了解上述课程调整和新旧课程顶替的规定。

附件:一、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数学〉课程设置有关事项的通知》

二、课程调整顶替表

主题词:转发  教育  自学考试   通知

抄送:各县(区)自学考试办公室,香港考试及评核局,各有关主考学校自学考试办公室

 

附件一: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函件

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数学》课程设置有关事项的通知

考委办函[2006]32

各省、各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全国考委:

为更好地发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数学》课程的作用,更合理地休现该课程的培养目标,根据全国考委数学组的意见,决定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数学》课程设置及学分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高等数学》(二)(00219学分)调整为《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营类)(41835学分),《线性代数》(经营类)(41844学分),原设置《高等数学》(二)课程的专业一律据此进行相应调整。

二、《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营类)(41835学分),《线性代数》(经营类)(41844学分)等2门课程将于20074月正式开考,届时,原《高等数学》(二)课程将不再安排考试,请各地及时告知考生,并安排好过渡期间相关工作。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二00六年三月二十三日     

抄送

附件二:

课程调整顶替表

原课程

顶替调整后课程

课程代号

课程名称

学分

课程代号

课程名称

学分

0021

高等数学(二)

9

4183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5

4184

线性代数

4

 

 

 


日期:2006/5/19
编辑:广州达德教育
来源:www.dadeedu.com/g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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