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聚焦:教育部介入调查自考泄题事件


发布时间:2008/10/26        发布地区:广州达德        信息来源:www.dadeedu.com   

综合媒体讯: 上周末进行的全国高等自学考试发生泄题事件。经北京教育考试院确认,自考法律专业的7门课中有5门泄题。北京教育考试院现已上报全国自考办,正在着手调查。

考前获知答案

前晚11点13分,市民刘木(化名)收到了一条短信,上面有全国自考民事诉讼法科目的考试答案。在这条短信中,有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案例分析题的答案,还有名词解释、简答题和论述题的题目。

昨天上午8点半,全国自考民事诉讼法科目开考。半小时后,北京教育考试院自考办一名白姓工作人员向刘木确认他前晚收到的试题正是考生手中的考题。

刘木是北京的一名律师,在多所民办大学教授法学课程。他说,早就听学生说可以买到自考的卷子,他这次就想亲自核实一下。这套题是他花150元钱从一个叫郑辛的人手中买来的。

刘木一共购买了七科的答案,包括民法、公司法、法律文书、中国法制史、民事诉讼法、环境法、经济法。经与考生对题,他发现除了中国法制史和经济法以外,其他五门的答案都没问题。

“一般都是开考前两个小时左右,卖题人才会通过短信把题目发到我的手机上。”刘木说,“不过我跟郑辛抱怨题目来得太晚,我记不住。所以他就提前发给我了,还嘱咐我抓紧背。这说明他手中早就有试题。”

100元即能买到

“我有3条渠道可以买,不过都要通过学生。因为不是熟人,他们不卖。”刘木介绍说,一条是通过学生王明(化名),另一条是通过学生吴鹏(化名),还有一条就是通过学生沈芳(化名)向郑辛购买。“但我不知道他们的上家是谁,因为卖题人都很谨慎,基本是单线联系,连面都不肯露一下。像郑辛,我直接付款,他都不肯,要求我必须通过沈芳转交。一般都是考完之后,确认题目没有问题再付钱。价格从100元到150元不等。”

前天,刘木向郑辛购买了民法和中国法制史两科的答案。前晚,郑辛给他发来短信,要求他把民法的钱支付给沈芳,并称中国法制史的出错“属于意外,这事也不能保准的”。

“一个星期前就开始流传有题漏出来。我们100块钱就能买到。学生间传得很广,不过各自有各自的渠道,有老师给的,也有跟同学买的。”王明说,他主要从一个同学那里买,对方自称认识自考办的人,有法律文书、民事诉讼法和民法这几科的答案。“他说他是以500元一套买的,然后以100元一套的价格转卖给我们。”王明说。

“我心里很不服啊。那些买了答案的同学出考场之后就说从来没有考得这么爽过。我看书看得眼睛都睁不开了,考得还不如他们,对自考都没激情了。”考生王云(化名)说,他坚持没买题。

保留证据举报

“其实,今年4月份的自考,我手中就有刑事诉讼法和刑法的答案。前者是我的任课老师发的,后者是同学转给我的。应该所有都知道了吧,所以那次我们班的通过率几乎是百分百。”王明说。

“那次考前我也听说了,但我不相信。因为每次考试前都会出来很多所谓的真题。”但刘木说,那次考完后,学生们反映题目是真的,“我班上有些同学就要退学,觉得上不上学没什么关系,反正考试的时候就会有题,背一下就过了。我们都没法正常教课了。”

5月,刘木动员王明向北京教育考试院自考办举报。王明采纳了老师的建议,他说,从长远来说,买题对自考生也没有好处,因为考试不公正,文凭的含金量就下降了,社会也就不认可了。他和刘木就向北京教育考试院举报,但因为那次没有保留证据,短信都删了,后来也就不了了之。

吸取了上次举报的经验,刘木说他这次注意保留了每一个有用的证据,“该留的短信都留了,该录音的也都录音了。”

考试院确认泄题

这两天的考试,在每一科开考前后,刘木都把得到的试题发给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白姓工作人员。“按规定,开考半小时后,他就可以看卷子了。这样一来,他就可以及时核实我所买的答案是真是假。”刘木解释说。

昨天上午9点,该工作人员在电话中告诉刘木,经核对,刘木收到的民事诉讼法考题与真题相比“基本无误”。下午2点40分左右,他又向刘木确认环境法试题“基本无误”,但经济法的卷子不对。

“到目前为止,一共有5个科目的试题泄露,全部集中在法律专业,包括民法、公司法、法律文书、民事诉讼法、环境法。这么大规模的泄题,而且是整套整套的,肯定不是一个人的行为。自考是全国性的考试,现在通讯这么发达,什么事都不好说。”该工作人员还称,除刘木外,自考办还接到了其他人的举报。

昨晚,北京教育考试院自考办一名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前天接到刘木的举报后,就已上报到全国自考办,并向市公安局文化保卫处报了案。他说,出事之后,北京这边立即进行了自查,现已自查完毕。结果是北京所有的考区、印刷、监印、运输、保密都没有问题。“我们这边所有的环节都有摄像头监控。只是自考是全国统一命题的考试,我们这边的能力也有限。”对这次泄题,他这样评价。

10月27日,教育部考试中心办公室主任王和军告诉记者,目前已经接到北京教育考试院对自考泄题事件的报告,教育部已经责成相关人员介入调查此事。  

他表示,如果调查确实属于泄题,将按照教育部18号令《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来处理。该办法规定,对出现大规模作弊情况的考场、考点的相关责任人、负责人及所属考区的负责人,有关部门应当分别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日期:2008/10/26
编辑:达德教育
来源:www.dadeed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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