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广东海洋大学简介:
广东海洋大学是广东省重点建设大学,具有悠久的办学历史。学校现已成为一所以文、理、工、农、经、管、法、教、艺术等学科协调发展,以本科教育为主体,以应用学科见长,兼有理论学科的综合性大学。学校在办好普通高等教育和研究生教育的同时,积极发展成人教育,形成了具有自己特色的成人教育体系。
广东海洋大学继续教育学院2006年起在佛山达德学校开设教学点。2011年继续面向社会招生,欢迎有志之士报读。
二、招生专业:
专 业 |
层 次 |
学制 |
入 学 考 试 科 目 |
2007 年录取分数线 |
学 费 |
上课地点 |
备 注 |
会 计 |
高升专 |
三 年 |
语文、数学、英语 |
180 分 |
2300 元 / 年 |
佛山达德学校 |
①初中毕业年满 20 周岁亦可报考。
②年满 25 周岁可降 20 分录取。
③学费、教材费按入学当年公布为准。 |
工商企业管理 |
语文、数学、英语 |
180 分 |
法律事务管理 |
语文、数学、英语 |
180 分 |
会 计 |
专升本 |
政治、英语、高数(二) |
140 分 |
2500 元 / 年 |
工商管理 |
政治、英语、高数(二) |
140 分 |
法 学 |
政治、英语、民法 |
140 分 |
三、招生对象(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不含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应届毕业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报考高中起点专科或高职(高专)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初中毕业生年满20周岁亦可报考)。报考专科起点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大学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四、考试及录取:
考生必须参加每年9月初报名,10月举行的全国成人高考,在佛山地区考试;年满25周岁可降20分录取。参加我校成考辅导班的学员录取率高达98.6%。
五、学习形式及师资:
录取后上课地点在佛山达德学校。业余学习三年,周六、日或者节假日上课。全部课程均由高校资深讲师、教授授课,保证教学质量。
六、毕业待遇:
学员修满学分,各科成绩考试合格,由广东海洋大学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教育专科、本科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符合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者可授予学士学位),教育部电子注册,上网可查询:www.chsi.com.cn。享受与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专、本科学历同等待遇。
七、报名地点:
1、佛山市祖庙路百花广场21楼2130室 (83030016 83030026 83126000) 2、佛山市禅城区建新路达德教育大厦一楼招生办(百花广场东侧建新路小学斜对面)(88350397 88350398) 3、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图书馆达德报名处(一楼咨询台)
八、报名方法:
持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及小一寸免冠彩照二张来校填表交费 网上预报名 九、报名时间:即日起接受报名,4月中旬开课,额满为止(报名从速). 十、咨询电话:
佛山达德学校招生热线:0757-88350397 88350398 88350399
免费咨询电话:800-830-2939
特别提示:为了使学员能顺利通过成人高考,我校特举办成人高考考前辅导强化班,利用晚上时间上课。凡参加我校组织的考前辅导且第一志愿填报以上专业,我校负责跟踪录取,并代办报考(优先录取)。
班别 |
辅导课程 |
上课时间 |
辅导费 |
备注 |
专升本 |
政治、英语、高数(二) |
晚上 |
基础班 160 元 / 科(含教材 资料费)(4月中旬开课) 冲刺班 280 元 / 三科(不含教材资料费) |
凡报名基础班的学员可免费参加冲刺班的学习,并可代办成考报考手续;第一志愿报读以上专业 , 可优先录取,免费参加冲刺班,并代办理成考报考手续。 |
高升专 |
语文、数学、英语 |
晚上 |
我校为佛山禅城区成人高考指定报考点,欢迎广大考生到本校报考
附:录取政策的优惠对象
1、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和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经省招生办审核批准后,可免试进入相应层次成人高等学校学习。
2、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在出具省体育局人事部门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后,可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高中起点本专科学习。
3、报考成人高等学校高中起点本专科的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在出具经省体育局人事部门审核后的运动成绩证明后,录取时可在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 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为30分),由招生学校审查录取。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可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招生学校审查录取(符合两项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其照顾分数不得累计):
(1)获得地级市以上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2)获得省、自治区、直辖市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
(3)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三等功以上者。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6)边疆、山区、牧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地处地市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7)年满25周岁以上人员。
5、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录取时可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招生学校审查录取。
6、农、林、水利、地质、矿业、公安、监所、测绘、远洋运输、社会福利等专业,在上线生源不足时可适当降分投档,降分幅度最大不得超过2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