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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年办理毕业事务温馨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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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9/6/13
发布地区:深圳分校
信息来源:http://www.stegd.edu.cn/selfe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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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6月毕业的考生,必须在5月1日前办理合并准考证、转考、免考、考籍数据更正等手续;申请12月毕业的考生,必须在11月1日前办理合并准考证、转考、免考、考籍数据更正等手续。
2、办理毕业申请的考生,请提前办理前学历的学历鉴定,以便在申请毕业时同时提交。
3、申请B030302行政管理学(独立本科段)专业毕业的考生,请提供前学历的完整成绩单,如前学历为自考的,请提供前学历的毕业生登记表。
4、申请以下专业毕业的考生,需提供卫生类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100701护理学(专科)、A100703中医护理学(专科)、A100704社区护理学(专科)、B100705社区护理学(独立本科段)、B100805药学(独立本科段)。
5、申请B100702护理学(独立本科段)专业毕业的考生,需提供护士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达到毕业条件的考生,在申请毕业后、未拿到毕业证书前,如需使用本次毕业证明的,可向广东省自考办申请办理学历证明。申请时需提供的材料:单位证明(盖单位公章)、从网上打印的《毕业生登记表》、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前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专科毕业生除外)、前学历鉴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专科毕业生及前学历为自考毕业的考生除外)。办理所需时间:3个工作日。开始申请时间:上半年为7月1日,下半年为次年1月1日。申请地点:广州市中山大道西69号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一楼信访室。电话:(020)38627844/38627855。
[本文出处:http://www.stegd.edu.cn/selfec/news/gonggao/200906/byts.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