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贴]2008年上半年自考办理毕业申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6/12        发布地区:深圳分校        信息来源:www.dadeedu.com   

 

[东莞]2008年上半年办理自学考试

毕业登记的通知

2008年上半年自学考试办理毕业申请的时间为6月15-20日,考生可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stegd.edu.cn/ )自行办理申请毕业登记。现将2008年上半年办理自学考试申请毕业登记和毕业初审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毕业的基本条件
       考生必须完成参加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和考核且成绩合格,才能办理申请毕业登记。
 
       二、网上申请毕业登记的方法
       1、考生通过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自行办理申请毕业登记工作。考生凭准考证号和在电子摄像或预报名时设置的密码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忘记密码的考生可自行在网上输入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设置新密码一次。第二次忘记密码须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到东莞市考办设置新密码。
 
       2、确认信息 考生须在办理毕业登记前上网确认(或更正)下列信息:
       (1)可用“基本信息维护”功能自行更改籍贯、民族、最后学历、职业、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数据。
       (2)本次申请毕业的考生,如果需要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年月等数据进行更正,必须在必须在5月1日前(周六、周日休息)到东莞市教育局考试中心办理变更手续,要提供自学考试准考证、身份证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使用别名,还必须提供公安部门的证明材料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待省考办审核后办理申请毕业登记。
       (3)需要对成绩进行更正的考生,必须携带《课程合格证书》的原件及其复印件、申请书到市招考办提出更正申请和审核确认。
       (4)凡在上半年申请毕业并且需办理转、免考手续的考生,必须在5月1日前已办妥转考、免考手续;逾期办理的,推迟到下一期毕业。按规定用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英语等级考试免考自学考试相关课程的,必须在申请毕业前提前办理免考手续。(转、免考手续逢星期二或星期四可到东莞市教育局六楼考试中心办理,地址:东莞市南城区三元路8号)
 
       3、考生个人上网申请毕业登记的时间:6月15日一20日
 
       详细的操作说明请登录到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主页面查看。在网上成功办理申请毕业登记后,使用激光打印机用80g/m2或以上的A4复印纸打印双面《毕业生登记表》(打印时要删除页眉和页脚),一式二份。《毕业生登记表》的“考生在单位的思想和工作表现”栏由考生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毕业初审办理时间和地点
 
       1、时间:6月15日---20日(上午:8时30分----12时,下午2时----5时30分)
       2、地点:东莞市广播电视大学(莞城运河东157号即旧莞城二中)。考生可乘坐东莞市公共汽车7路、11路、12路、21路、22路、24路、32路、L5路车,在东莞市经贸中心站下车后,步行3分钟可到达东莞市广播电视大学。
 
       四、毕业初审程序
 
       审核---交费-----交材料。
 
       1、审核  考生到东莞市广播电视大学办理初审必须携带以下材料:
       (1)《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   
       (2)《准考证》、《身份证》的原件及其复印件(两证复印在同一张A4 纸上)。
       (3)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还应提供专(本)科毕业证书和《毕业证书鉴定证明》的原件、复印件:① 持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专(本)科毕业证书者,只需提供专(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并上交其复印件;②持其他教育机构(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和外省的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毕业证书,必须提前一个月持毕业证原件到广东省教育厅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学历鉴定部进行学历鉴定。(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电话:020?37626990、37627335、37626878,收费标准:广东省教育机构颁发的证书专科70元/证,外省教育机构颁发的证书140元/证。)
所有复印件应用A4 复印纸。
 
       2、交费 凭毕业初审“回执”交费,38元/人(其中审定费30元,证书封面8元)
 
       3、交材料  凭交费发票和毕业初审“回执”上交以下材料:
       (1)考生所在单位已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不能交复印件)。
       (2)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若申请本科毕业的,还须上交专(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鉴定证明》原件复印件或广东省自考委颁发的专(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请考生注意:
       (1)市招考办只是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考生是否符合毕业条件由省考办负责审核批复。
       (2)如不按要求上交《毕业生登记表》和相关材料而造成延误申请毕业的,一律推迟到下一期办理。
       (3)申请毕业的审核结果一般在登记4个后发短信通知。
       (4)考生申请毕业后,如急需开具学历证明,可先复印《毕业生登记表》留存。
 
 
东莞市教育局中心

二00八年四月十五日


日期:2008/6/12
编辑:达德教育
来源:www.dadeed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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